永利6774app手机版官网實驗教學管理辦法
長大校發[2006] 236号
(2006年12月31日)
實驗教學是學校人才培養計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之一。為了加強實驗教學管理,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實驗教學的目的
第一條 實驗教學是指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在實驗室進行的教學活動,基本任務是對學生進行科學技能的基本訓練,培養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通過實驗教學,使學生達到如下目的:
(一) 掌握實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二) 掌握實驗的操作和基本技能,培養學生獨立進行實驗操作,以及初步的實驗設計和研究能力;
(三) 訓練學生正确觀察和記錄實驗現象、實驗數據,掌握數據處理方法;
(四)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勇于創新以及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 培養學生樹立實踐第一的觀點和科學創新的素養,訓練學生踏實、刻苦、嚴謹的科學作風,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和遵守紀律、愛護公物的優良品德。
第二章 實驗教學的分類
第二條 實驗教學按課程性質分為基礎課實驗、學科(專業)基礎課實驗和專業課實驗。實驗類型分為演示性實驗、驗證性實驗、設計性實驗和綜合性實驗等。
設計性實驗是指給定實驗目的要求和實驗條件,由學生自行設計實驗方案并加以實現的實驗;綜合性實驗是指實驗内容涉及本課程的綜合知識或與本課程相關課程知識的實驗。
第三章 實驗教學的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各院(系)要根據教學要求,積極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做好實驗室基礎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加強儀器設備維護和安全管理,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承擔實驗教學任務,組織制定實驗教學大綱和實驗教學進度表,選定或編寫實驗教材或指導書,保證實驗課的正常開設。
第四條 實驗課程的開出嚴格按學校制定的人才培養計劃執行,需調整實驗學時和内容的,要辦理調整手續,經所在院(系)同意,教務處批準後執行。
第五條 凡學校人才培養計劃中設置的實驗課程,包括獨立設置和非獨立設置的實驗課,都必須制定相應的實驗教學大綱,作為開展實驗教學的指導和依據。實驗教學大綱由各院(系)組織相關教師按學校統一的格式進行編寫。
第六條 所有實驗課程必須有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教師可以選用高質量的實驗教材或指導書,也可以根據實驗課程的需要,組織實驗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和實驗人員共同編寫。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應在開課前發給學生,否則不得進行實驗教學。
實驗指導書一般應包括:實驗目的、要求、實驗原理、實驗所用儀器、實驗步驟和方法、實驗注意事項、實驗預習要求、數據處理、實驗報告要求等。對于綜合性或設計性實驗,要包括由學生拟定實驗方案、選擇所用實驗裝置、确定實驗方法、整理數據、分析實驗結果等要求。
第七條 實驗教學大綱和實驗教學指導書要根據專業和課程發展需要進行修訂,确保教學内容的改進與更新,滿足實驗教學要求。
第八條 實驗指導教師應根據實驗教學任務及任課教師提出的實驗進度要求,在開學前編制好實驗教學進度表,上報所在院(系)存檔,院(系)據此制訂出本學期的實驗課表,并在開學後兩周内将實驗教學進度表和實驗課表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實驗課表确定後,不得随意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調課手續,報教務處批準後執行。
第九條 實驗人員應對承擔的實驗教學任務進行認真準備,按要求開出實驗,實驗分組以滿足實驗教學要求的最低人數為準,以保證學生能獨立進行實驗操作。
第十條 各院(系)和實驗室要經常聽取學生和其他有關方面對實驗教學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實驗教學的過程檢查與質量監控,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質量。
第十一條 各院(系)要健全和完善實驗教學規章制度,做好實驗教學檔案管理工作,認真填報實驗統計數據。
第四章 實驗指導教師
第十二條 實驗課指導教師由理論課任課教師、專職實驗課教師和實驗室人員組成。理論課任課教師應了解實驗教學情況。
第十三條 指導教師開課前必須認真寫出全部實驗教案,對所有開出的實驗項目提前進行試做,測量完整的數據,觀察、分析和處理實驗結果,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能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新開實驗項目或首次指導實驗的教師在實驗課開課前必須試講、試做,寫出完整的實驗報告,經院(系)評定合格後方能開設或指導實驗。院(系)應将試講材料、試做的實驗報告存檔。
第十五條 實驗教學過程。
1.開課前指導教師應配合實驗室人員提前做好實驗準備工作,檢查安全設施,确保實驗安全,并嚴格按照規定組織教學。
2.對首次進入實驗室的學生介紹實驗室概況,宣講學生實驗守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說明實驗教學的安排及要求。
3.實驗前指導教師應講清實驗目的、原理、方法、操作步驟與注意事項,以及實驗要求,采取不同形式抽查學生的預習情況,預習合格者,方準上實驗課;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不得離開實驗室,應巡視指導學生開展實驗,對學生在實驗中遇到的問題,應從方法上給予啟發和指導,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精神;對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指導的學生,實驗指導教師應責令其停止實驗。
4.學生實驗完畢,指導教師應認真檢查實驗數據、實驗結果。達到要求後,指導教師應在原始數據記錄或實驗結果上簽字,并要求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設備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5.實驗結束後,實驗指導教師應認真、及時填寫實驗記錄,整理好實驗儀器設備,清理實驗室;同時切斷有關的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 指導教師要認真及時批改學生的實驗報告,指出實驗報告中存在的問題,根據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和實驗報告中反映出來的實驗預習情況、認真程度、實際操作、動手能力、實驗結果、課堂紀律、實驗報告等綜合評定學生實驗成績。對單獨設置的實驗課,應于學期末将學生的實驗報告收回,交實驗室(實驗中心)集中保管。
第十七條 指導教師應認真登記學生的實驗成績。對非獨立設置的實驗課,實驗成績作為平時成績的一部分納入該課程的總成績中,如果實驗學時占本門課程總學時60%以上,該課程成績以實驗成績為主。實驗課結束後,指導教師應将實驗成績一式二份填入成績登記表,一份由實驗室存檔,一份交給本門課程的理論課任課教師,由理論課教師綜合評定學生的課程成績。
第五章 學生實驗要求
第十八條 學生根據實驗課表上實驗課,需預約做實驗的學生,學生應根據實驗室(實驗中心)的實驗教學安排,于開學初1~2周内,到實驗室(實驗中心)預約,确定上實驗課時間。
第十九條 學生上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明确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驟,做好預習筆記。沒有預習的學生不得參加實驗。
第二十條 實驗課不得遲到或早退。學生應嚴格遵守實驗守則和實驗操作規程,聽從教師指導和安排,愛護公物,提倡節約,注意安全,對違規操作造成的儀器設備損壞應按規定賠償。
第二十一條 上課時要認真觀察和分析實驗現象,精心操作,如實準确地記錄實驗原始數據,并讓指導教師檢查、簽字。實驗結束後要及時關掉相關的水源、電源、氣源,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理實驗室,認真填寫實驗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經指導老師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二十二條 學生按實驗要求及時認真完成實驗報告,實驗報告一般應包括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儀器設備、實驗步驟、實驗原始數據、實驗數據處理、實驗結果與分析等内容,并對實驗結果要進行誤差分析等。實驗報告要書寫工整,圖表要清晰,并按要求使用統一實驗報告用紙。凡實驗報告不合要求,均須重做。
第二十三條 非獨立設置的實驗課考核不及格者,須在實驗課重考及格後,才能參加該門課程的理論考試。
第六章 實驗教學改革與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各院(系)要積極進行實驗教學改革,組織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含實驗教學方法、實驗技術、實驗裝置的改進等),構建新的實驗教學體系,改革實驗教學内容和教學方法,減少驗證性實驗,增開綜合性、設計性實驗,不斷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條 積極創造條件,實現實驗室開放式管理,包括開放的範圍、時間、内容、對學生的覆蓋面等。
第二十六條 各院(系)應将實驗教學質量的檢查、評估納入規範化管理,通過檢查、評估,不斷改進實驗教學工作,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第二十七條 為不斷提高實驗教學人員的業務水平,各院(系)要有計劃的組織實驗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建立實驗教學人員的業務考核檔案,并作為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