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漢大學生落戶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曆或學位(學校出具學曆、學位或職稱證明都可)的人員,無年齡限制;
2、具有普通高校專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曆或學位,年齡不滿45周歲的人員。
3、大學新生入戶的,憑《遷移證》和“錄取通知書”落戶,如需要辦理《準予遷入證明》的,憑學校就讀證明及招生名冊辦理。
4、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随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戶口簿》或學生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3、畢業證和學曆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曆或學位認證書”)(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聯系電話:027-69603917